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办法第一章??总??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办法第一章 总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制定目的:为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艾滋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十条地方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以及关怀和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重点扶持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确保城市社区、农村基层艾滋病防治工作及其专项宣传工作经费。财政、审计、监察、卫生等行政部门加强对艾滋病防治经费和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性病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本办法所指性病包括:乙类传染病中的梅毒和淋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和生殖器疱疹。此外,卫生部会根据疾病危害和流行状况,进一步确定需要管理的其他性病。艾滋病防治则遵循《艾滋病防治条例》相关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心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一个全方位的公共卫生机构,致力于全区的疾病预防与控制。它的主要职责包括:首先,中心承担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疫情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报告,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其准确性以该平台信息为准。
广西自治区疾控中心门诊主要提供以下服务项目: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各类疫苗的预防接种;肝吸虫病、皮肤病等诊治;详细地址:南宁市桃源路80号,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乘车路线: 26 、62 、 60609 、7070802路公车到桃源教育路口站下车。
地址:具体地址需咨询机构或参考官方信息。服务范围:主要负责南宁市的健康证办理,同时提供疾病预防、公共卫生咨询等服务。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82号。服务范围:不仅覆盖南宁市,还服务整个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健康证办理需求。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仅负责健康证的办理,还承担着疾病预防、公共卫生咨询等多重职责。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自治区级别的疾控机构,其服务范围更广,不仅包括南宁市,还覆盖整个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健康证办理需求。
南宁城乡居民医保的门诊特殊慢性病起付标准
广西全区统一将冠心病等29种疾病列为门诊特殊慢性病。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而言,高血压病(非高危组)和高血压病(高危组)的起付标准设定为10元/人·月,而其他门诊特殊慢性病的起付标准则为20元/人·月,这些费用将从符合条件的基金支付总额中扣除。
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最高可统筹支付300元。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参保人员患有3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之一,可申请享受特殊慢性病待遇,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支付。特殊病种如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等,报销比例可能有所调整。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基金起付标准为20元/人·月,从符合基金支付总额中扣除。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中的乙、丙类医药的,分别先由个人自付15%、30%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针对门诊特殊病的报销,规定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检查治疗费用,城乡居民的起付标准同为300元,报销比例则提升至85%。 城镇职工的门诊慢特病医疗待遇也有所调整。门诊慢性病的起付标准设定为200元,报销比例提高至80%;而门诊特殊病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分别为200元和85%。
门诊慢性病: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实行定额管理,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内乡镇卫生院发生的门诊检查治疗,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每人年度内单病种最高累计支付1800元,两个病种以上的年度内最高累计支付限额2500元。
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在职人员800元/年,退休人员500元/年;报销比例在职人员65%,退休人员70%;年度统筹基金限额标准根据慢性病类别设定,如一类慢性病5000元封顶,二类慢性病8000元封顶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医院专科专病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医院在专科专病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就,拥有多个高水平医疗中心和特色专科门诊。高水平医疗中心 省级医疗中心:包括中医肛肠病医疗中心、针灸医疗中心、中医心系疾病医疗中心和中医肝病治疗中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针灸科和心血管科被列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时期的重点专科。
医院在专科专病建设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医院现有4个省级医疗中心:中医肛肠病医疗中心、针灸医疗中心、中医心系疾病医疗中心、中医肝病治疗中心。
十一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专科;中医脑病科、中医正骨整脊科为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建设学科;中医内科学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重点学科;骨伤科、内分泌科、脑病科、肾病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肝病、肛肠科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重点中医建设专科。
医院设有30个病区、33个临床科室、12个医技科室和15个教研室,满足各类患者的诊疗需求。此外,医院还设有76个专科专病门诊,为患者提供专业化的诊疗服务。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与舒适,医院还特别建设了一个先进的重症监护层流病房。
中医医院肾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的基本条件包括以下几点:场所配备:门诊部:应设立包括肾风、肾水和慢肾衰等专病门诊。病房:提供血液净化服务,并具备肾病急诊处理能力。门诊区域规划:应包括候诊区、诊室、检查室和治疗室。注重患者隐私保护和就诊流程的便捷性。
医学分子生物学实验室、骨伤生物力学实验室、消化内镜与病理实验室),广西教育厅重点学科1个(中西医结合临床),广西卫生厅重点学科2个(中西医结合消化内科、中医骨伤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专科(专病)3个(肺病科、乳腺病科、肾内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临床人才小高地1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医保跨省就医报销政策
广西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外就医前,需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可通过线上平台或医保办事窗口进行。急诊就医等紧急情况可先就医再备案。报销比例:长期异地就医人员和短期异地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备案后,异地就医按参保地的报销比例执行。
百分之80。根据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显示,广西城乡居民医保异地报销比例为百分之八十,即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后,所在地医保机构最多可报销百分之八十的医疗费用,剩余百分之二十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异地就医可以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广西省内异地医保报销比例为80%,这是广西自治区为了减轻居民异地就医的经济负担而推出的政策,对于遇到突发疾病需要到外地就医的人群来说,提供了实质性的帮助。居民异地就医需遵守相关的规定,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保证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帮助医保基金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医保资金。
省内通用性: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保卡在广西内均可用:这意味着,持有广西省医保卡的居民,在广西省内的任何地区,都可以使用医保卡进行医疗费用结算。异地就医结算: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广西社保已正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与27个省区实现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的通知,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购药,实行“免备案”管理服务,执行参保地就医购药报销比例。因此,北海职工医保到南宁就医,可能可以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的报销比例。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和规定请以当地医保部门的最新政策为准。
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推出了4种办理渠道,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关注微信公众号办理、手机APP办理、现场办理等方式实现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首先确认是省内异地就医还是跨省异地就医,如果是前者则不需要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办法第三章??预防与控制
〖A〗、特殊人群宣传与教育: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对关押或收容的吸毒、贩毒、卖淫、嫖娼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艾滋病监测及防治。
〖B〗、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艾滋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C〗、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办法第一章 总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制定目的:为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办法。